本报讯(朱玲 左海明)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意见的规定(试行)》,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首个值班律师室在我市设立。
据了解,此次值班律师室统一设置在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配备了“三室”(值班律师室、讯问室、询问室)及相应的办公设备,规定了以每周三为固定日并辅以日常预约的灵活坐班模式。《规定》还明确了派驻值班律师在工作保障、值班时间、履职内容、执业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此举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