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建强“红色堡垒” 迎来“民情暖春”
我市举行人才公寓入住启动仪式
核心摘要
何正义调研我市“六大行动”开展情况
义战鹰在京拜会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范广升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嘉峪关·神通杯”第三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市工商联银企座谈会召开
住建局召开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会
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虚假宣传和营销欺诈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市局决定自2019年3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在生产经营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声称保健功能产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中老年群体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为中老年群体营造安全放心的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广泛开展中老年群体“保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中老年群众科学养生保健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中老年群体消费密切相关,并声称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或个人。

(二)重点场所、区域

保健食品专营店(批发、零售)、直营店、商场超市、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店、药品经营店、医疗器械经营体验店;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会所、会议中心、农家乐;容易发生“保健”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中老年群体的“保健”类商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场所及区域。(未完待续)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3上一篇  下一篇4  
 
   
   
   


 陇ICP备09001133号
嘉峪关日报社主办 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10号 邮编:735100
电话:0937-6287604 广告:0937-6224603

所有内容嘉峪关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