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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黑恶势力“亮剑” 给群众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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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黑恶势力“亮剑” 给群众稳稳的幸福
——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效保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张 倩 杨 亮
 

张 倩 杨 亮

2019年,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精准打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在案件办理中努力扩大战果,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思想动员 合理部署工作

城区院及时召开了全院动员会,要求全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长、副检察长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组,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体干警秉承着敬业奉献精神,主动加大工作力度,放弃节假日休息,有条不紊地应对案件高峰期,保证所有案件按期办结。端午节前一周,城区院侦监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31人,其中涉黑涉恶案件7件22人。在侦监科全员夜以继日的努力下,最终按期对涉嫌恶势力犯罪的6件21人批准逮捕,捕后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份,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7条;对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件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说明不捕理由的基础上,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条。

逐案提前介入 形成打击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形成与公安机关提前沟通、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批捕、公诉环节提前介入全覆盖。如在王某某、刘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中,办案人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前,通过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就犯罪事实、案件定性、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取证方向,解决疑难问题,确保了案件顺利侦办,也为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高效办理奠定了基础。

强化证据审查 严把案件质量

城区院各部门在全面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筑牢案件办理质量防线,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及罪名、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入手,结合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在区域、行业、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方面严格把握,全面审查证据。为确保案件质量,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均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对犯罪事实、证据、定性等进行仔细研判,力争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同时,在市院扫黑办安排指导下,组织人员对近十年批捕、公诉环节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黑恶势力犯罪常见罪名的案件逐案进行再排查,全力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完善分析论证 加强捕后监督

城区院要求办案人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在审查报告中严格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对案件是否属于涉黑涉恶性质进行专门论证分析,提出明确意见。案件在批准逮捕后,办案人应对需进一步查证的事项列出详尽的补查提纲,并进一步强化捕后跟踪监督。同时,要求侦监、公诉部门做好衔接,公诉部门需对公安机关是否按照补查文书要求进行侦查取证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后续侦查进展情况做到全面掌握。

延伸检察职能 扩大办案效果

城区院结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的新领域、新手段、新形态,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针对队伍管理松散、工作人员为恶势力犯罪提供资金等情形,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为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彰显法治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城区院联合城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甲、王某乙等八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有效扩大了扫黑除恶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进一步筑牢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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